双方球员倒地或一方倒地,两人的手都抓着球,裁判判定争球,则称为地板球。
篮球运动是1891年由美国人詹姆斯奈史密斯发明的。当时,他在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任教。由于当地盛产桃子,这里的儿童又非常喜欢做用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戏。这使他从中得到启发,并博足球、曲棍球等其它球类项目的特点,创编了篮球游戏。最初篮球游戏比较简单,场地大小和参加游戏的人数没有限制。比赛队员分成人数相等的两队,分别站在球场的两端,在裁判员向球场中央抛球后,双方队员立即冲进场内抢球,并力争将球投进对方的篮筐。因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后就留在篮子里,人必须登上专设的梯子才能将球从篮筐里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