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标准中设计建材产品放射性检验的有两个,分别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其中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标准中,没有要求检测大理石放射性的内容,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曾将大理石和花岗岩统一归为石材,并要求检测大理石的放射性,造成各种工程中对发力是验收标准执行上的混乱。在中国石材协会和放射性专家的积极努力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采纳了专家的意见,2012年组织对该标准中材料放射性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大理石不需出具放射性检测报告。纠正了标准中的偏差,还大理石以清白。至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上述两个标准中,均没有对大理石要求进行放射性检验的内容。
由此可见,天然大理石是具有健康环保特性的高档建材产品,消费者对大理石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放射性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GB50325-2001局部修订只修订5.2.1条,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文为:5.2.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修订为: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主体采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建筑装修采用瓷质砖、磷石膏制品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第4章要求。“ 天然大理石色彩高雅、柔和、变化万千,可以适合各种风格的设计,创造华贵、高雅的环境氛围。但也因其天然、变化的特点,颜色上的差别往往不可避免,而大理石产品在色泽、问路上的差别和变化,也正式其天然唯美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