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质量要求
基材表面无严重油污、金属屑以及锈蚀和氧化皮等;不能夹带有任何塑料膜碎屑。
零件表面应无毛刺、裂纹、压坑等因操作不良而导致的人为损伤;表面划伤若影响到电镀后的表面质量则不允许。
焊接件应无焊料剩余物和溶渣、钍孔等缺陷;焊缝处的严重氧化皮应已被打磨消除;
应无铆接螺母(或者“压死边)等易造成截留溶液的缝隙,除非是特殊结构使镀后铆接无法发现:铸件不得有未除尽的砂粒和涂料烧结物;
铸件、焊接件、冲压件及原材料,如果带有其相应的技术标准允许范围内的缺陷,可以接受。表面经喷砂或抛丸应达到《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标准或《涂装油漆和有关产品前钢材预处理》(IS08501-1-1988)标准的Sa2.5级。高含锌涂层表面能形成锌盐(又称白锈),在涂装后道漆之前不应长时间曝露。如已产生锌盐,应在有锌盐的表面,应进行二次清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