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山东省的供暖时段是从11月到次年3月。根据国家规定,供暖期通常从11月15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不过,具体每个城市的供暖起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是否提前供暖或延迟停暖,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以下是2022-2023年度山东省各市的供暖时间安排:
1. 济南市:供暖期从11月15日开始,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如果早期气温骤降,供暖公司会根据市政府的政策提前开始供暖。
2. 济宁市:供暖时间预计从2022年11月15日开始,至2023年3月20日左右结束。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5日,而报停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已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无需再次申请,取暖费将按整个供暖季收取,供暖期间不得报停,且不退还费用。各供暖公司的试压时间不同,具体请参照小区公告。要求在11月1日前完成注水工作,设备进入冷循环状态。发票开具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用户可持缴费凭证及身份证到客服中心领取。
3. 泰安市:供暖期从2022年11月10日开始,持续约130天。
4. 青岛市: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供暖期为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用户如需停止或恢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30天内向供热单位申请并办理手续。用户需持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在2022年10月16日前到指定营业厅办理停止或恢复用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用户,如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停热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且本采暖季不再办理开通供热手续。
5. 聊城市:每年供暖期从11月15日开始,如天气特别寒冷,可能提前开始。供暖期通常在3月15日结束,如需延长,则会根据天气情况决定。根据2022年聊城财金热力公司的通知,取暖天数由135天调整为120至135天。供热期内,用户卧室和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C,具体供热时间由政府根据气象情况确定。
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标准是在16°C至21°C之间,大部分供暖公司将温度设定在18°C。在此范围内的温度均视为达到供暖标准。温度低于16°C时,用户可能会感到寒冷而温度超过21°C,则可能导致室内空气干燥,影响健康,同时增加能耗。
解决暖气不热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如果整体加热不热,可能是因为加热前的阀门关闭了,可以尝试打开供回水阀门。
2. 如果加热一半热一半不热,且有水声,可能是加热器内还有空气,需要打开气阀放气,直到有水流出。暖气控制阀的另一端有排气阀,逆时针拧开,放出暖气中的空气,暖气就会变热。可能需要多次放气。
3. 如果家庭中有些暖气片很热,有些不热,可能是每个暖气片的流量不均匀,需要调整每个暖气片的进水阀,以达到均匀加热。
4. 如果暖气很热,但房间温度低,可能是暖气片太小,需要增加暖气片的数量。购买暖气片时,应根据房间方向、周围环境和压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暖气片的尺寸。
如果操作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应联系维修人员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