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四) 为规范建筑物石材清洁养护市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定本标准。
(五) 石材清洁养护企业资格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六)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暂定为2年,到期后需复审。
二、标准
(一)甲级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4年以上;
2、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按注册时汇率计算);
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石材清洁养护服务、管理工作的经历,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不少于50名,技术骨干占员工队伍的比例不低于30%。以上人员包括安全防护、装饰装修、施工组织、化工、质量检验、高空作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上述人员须具备由政府部门或者相关协会等非盈利性机构认可的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高等院校相关对口专业的毕业生,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职称考评办法;
4、评审通过2年以上(含2年)的乙级企业方可申请甲级资质,第一次转评可参照上述标准对其乙级资质不再追溯;
5、工程业绩:在提出申请之前的2年中,企业应独立完成或实际完成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石材清洁养护施工;
6、企业应具备40台(套)以上石材清洁养护专用清洗设备(含桥式研磨机、
多头多盘研磨机、单盘多功能机等),及3套以上影像采集设备;
7、企业在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未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和2人以的重伤事故;
8、企业设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具有储存、维护和清洗专用清洗设备的库房和工作间。
(二)乙级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2年以上;
2、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按注册时汇率计算);
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石材清洁养护服务、管理工作的经历,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不少于30名,技术骨干占员工队伍的比例不低于30%。以上人员包括安全防护、装饰装修、施工组织、化工、质量检验、高空作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上述人员须具备由政府部门或者相关协会等非盈利性机构认可的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高等院校相关对口专业的毕业生,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职称考评办法;
4、评审通过2年以上(含2年)的丙级企业方可申请甲级资质,第一次转评可参照上述标准对其丙级资质不再追溯;
5、、工程业绩:在提出申请之前的2年中,企业应独立完成或实际完成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石材清洁养护施工;
6、企业应具备20台(套)以上石材清洁养护专用清洗设备(含桥式研磨机、
多头多盘研磨机、单盘多功能机等),及3套以上影像采集设备;
7、企业在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未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和2人以的重伤事故;
8、企业设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具有储存、维护和清洗专用清洗设备的库房。
(三)丙级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按注册时汇率计算);
3、企业负责人具有1年以上从事空调清洁服务管理工作的经历,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不少于15名,技术骨干占员工队伍的比例不低于30%。以上人员包括安全防护、装饰装修、施工组织、化工、质量检验、高空作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上述人员须具备由政府部门或者相关协会等非盈利性机构认可的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高等院校相关对口专业的毕业生,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职称考评办法;
4、工程业绩:在提出申请之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主持或参与完成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石材清洁养护施工;
5、企业应具备10台(套)以上石材清洁养护专用清洗设备(含桥式研磨机、
多头多盘研磨机、单盘多功能机等),及3套以上影像采集设备;
6、企业在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未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和2人以的重伤事故;
7、企业设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具有储存、维护和清洗专用清洗设备的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