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标志定位与设置所有交通标志部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1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
(B).基础标志基础可根据本规范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备等,都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C).标志支承结构(1)路侧式标志的装设,应按第13.6条进行。(2)钢支承结构应根据本规范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应设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防雨帽。(4)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电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附录E的要求。(5)承包人应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安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6)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进行。门架标志结构整个安装过程应以高空吊车为工具,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在横梁安装之前,应先预拱,横梁中间处的预拱度一般为50mm。悬臂标志的预拱度为40mm。门架和悬臂式标志支撑结构完毕后,应按图纸要求,用高强级反光膜贴在立柱的迎交通流面,做为立面标记。(6)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应加以保护,以避免发生钢材或铝合金的锈蚀,保护措施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D).标志板制作安装(1)标志面的制作a.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图纸的规定执行。所有标志上汉字、汉语拼音字母、英文字。阿拉伯数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不得采用其他字体。b.交通标志板面上的图案、字符的平面布设,应在施工前三个月做出样品,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批。标志采用全反光、部分反光及反光膜的级别,应符合图纸要求。c.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和透明涂料等。d.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标志板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e.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36mm的重叠部分,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采用对接,则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8mm。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并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的0.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2)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生产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刺,并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附录E进行加固。所有标志板的槽钢应在粘贴定向反光膜之前焊接好。(3)承包人应先提供一种所有各类标志板面各种图案的配置图,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之后,再进行图案制作。(4)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贴到标志板上,其表面不得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等缺陷。(5)标志板的运输、贮存和搬运方式应按制作厂商的要求进行,两块标志邻接面之间应用适合的衬垫材料分隔,以免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磨损标志板面。标志板应贮存在干净、干燥的室内。(6)安装标志板时,应事先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标志的紧固方法应符合图纸的要求。(7)标志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根据标志制作厂商建议的方法,清扫所有标志板。在清扫过程中,不应损坏标志面或产生其他缺陷。(8)标志安装完毕后,监理工程师检查所有标志,在确认在白天和夜间条件下标志的外观、视认性、颜色、镜面眩光等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在标志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自费予以修正或更换。
(E).里程标、百米桩、公路界碑(1)里程标、公路界碑、测量标志碑、安全标、固定物标志及其他标志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图纸制作和设置,并应按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准确定位。(2)里程标、公路界碑等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及强度要求等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第410节、第403节的规定。(3)除图纸另有示出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各预制件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要求进行油漆,油漆应符合本规范第602.02-4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