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水沟、边沟、截水沟的测量放样统一采用红外线测距仪精确放样,确保沟体线形美观,直线线型顺直,曲线线形圆滑。
(2)放样一般以两个结构物之间的长度为一个单元,以确保边沟、排水沟与结构物的进出水口顺利连接。
(3)截水沟顶面应略低于自然坡面,若遇冲沟应设缺口将水导入截水沟。
(4)基坑开挖根据土质情况,可采用机械开挖和人工开挖配合完成,也可采用人工开挖成型。如采用机械开挖,应防止超挖,应留出5~10cm左右富余,由人工修整成型,确保边沟、排水沟的边坡平整、稳定,严禁贴坡。基坑开挖后,需进行沟底高程复测。
(5)基坑开挖土方应堆置在与路堑边坡顶一侧并予以夯实或运出场外,禁止堆放在排水沟外侧,影响场地的外观及排水效果,或回流至排水沟内影响正常排水。
(6)采用干砌片石铺筑时,应选用有平整面的片石,各砌缝要用小石子嵌紧,采用浆砌片石铺砌时,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不漏水,若沟底采用抹面时,抹面应平整压光。
(7)边沟、排水沟的进出水口,应妥当加固,以防水流危害路基。
(8)截水沟出水口一般应设深度不小于1米的截水墙或消能设施,以免出水口在水流作用下冲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