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
一)施工工艺流程:砌砖作业准备 → 砖浇水 → 砂浆搅拌 → 砌砖墙 → 验收
二)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砌体砌筑前应做好轴线引测和控制线,设置好水平标高、门窗预留洞口、窗台标高的控制点。
1、做好作业前施工准备,基底垃圾应清理干净、墙体拉结筋的位置、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2、砌块砌筑前应提前淋水湿润或使用专用砂浆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
3、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4、斜坡面与墙体交接处、楼地面上三皮砖及梁底顶砖均应用水泥砂浆砌筑,预留线管、线槽等部位砌筑时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拉结钢筋。
5、 钢筋砖过梁、钢筋混凝土过梁应按图纸要求设置。
6、 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行弹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槎。
7、非承重墙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待前次砌筑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每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 m。
8.、墙体顶部应预留200mm左右空隙,间隔3~5天后再将砌块用水泥砂浆斜顶砌筑,水泥砂浆必须饱满。
9、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10、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开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11、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
12、 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
13、所有的砌筑工程施工场地(含工作面)应每天都要做到工完场清,每个验收批申报验收时所有楼地面都要打扫干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置偏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垂直度 每 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扩展资料:
砌体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普通黏土砖、承重黏土空心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各种中小型砌块和石材等材料进行砌筑的工程。包括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砌砖、砌石、砌块砖砌体对砌筑材料的要求,组砌工艺,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材料要求
砌筑砂浆使用的水泥品种及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和所处环境来选择。水砌筑工程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砌体用材:
烧结普通砖
烧结普通砖按主要原料分为黏土砖、页岩砖、煤矸石砖和粉煤灰砖。
烧结普通砖根据抗压强度分为MU30、MU25、MU20、MU15、MU10五个强度等级。
烧结普通砖根据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泛霜和石灰爆裂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优等品适用清水墙,一等品、合格品可用于混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