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发布的《学生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中小学校课桌椅分为10个型号,适用于10种不同身高范围的学生使用。其中规定,课桌桌面下可设搁板或屉箱,高度不小于8cm。
桌面可为平面,也可为斜面可为固定式,也可为整体翻盖式。如为斜面则应从坐人侧向外上倾斜0°~12°,该侧桌缘高度与平面桌h1相同。
桌面下可设搁板或屉箱,h1~h2之间开口的高度不小于80 mm。桌侧方设挂钩时,钩端不超出桌侧缘之外。
扩展资料:
按照正常人体推算,书桌的高度应在750-80mm,考虑的腿在桌子下面的活动区域,要求书桌下净高不小于580mm。椅子基本是与书桌连成一套,使之高度适中,柔软舒适。
单人书桌可以使用600-1100mm的台面,台高710-750mm。台面至柜屉底部不可超过125mm,否则,起身时会撞脚。十四岁以下的小孩所使用的书桌椅子基本上是考虑学生款式的书桌椅子,高度为580-7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