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巴洛克风格起源于17世纪初,持续至18世纪上半叶,是欧洲广泛流行的主要艺术风格。
2. 该词源于葡萄牙语“barroco,意指形状不规则的珍珠。最初被用来批评不符合古典规范的艺术作品。
3. 巴洛克风格保留了文艺复兴时期的错觉主义再现传统,但摒弃了简约、和谐、稳重的风格,追求繁复、华丽、气势宏大且动感十足的艺术效果。
4. 在绘画领域,鲁本斯是巴洛克风格的代表人物在建筑和雕塑方面,意大利的贝尔尼尼则是主要代表。
5. 自18世纪起,艺术史家和考古学家开始重视风格研究。风格是一种特定的组合方式,具有内在和谐一致性,并能与其他风格区分开来。
6. 尽管巴洛克风格在艺术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对其定义和范围存在争议。该词原意有“不整齐、“扭曲、“怪诞的含义,被古典主义者在18世纪用于描述他们不太赞同的前辈艺术。
7. 巴洛克风格大约流行于17世纪至18世纪初,涉及意大利、西班牙、弗兰德尔、荷兰、法国等多国艺术。
8. 巴洛克风格的独特性在于其与盛期文艺复兴在艺术精神和手法上的明显区别。文艺复兴可归为“古典主义,而巴洛克则倾向于“浪漫主义。
9. 巴洛克艺术是在封建天主教复辟和贵族统治巩固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10. 尽管受到历史背景的影响,巴洛克艺术家们仍通过自己的作品反映出各种历史因素,为当代历史带来新的元素,从而形成了历史的多样性和丰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