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丽景阳光小区项目防盗门及车库门的制作、安装签订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原则友好协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揽内容、数量、质量、价格:
工程地点位于敦煌路交正大路东北角。乙方负责提供由浙江步阳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防盗(防火)门,配备窥镜、双活动门锁。具体数量、价格及规格见附表(西峰嘉星步阳门统计表),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695,220.0元(陆拾玖万伍仟贰佰贰拾元整)。费用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含发泡剂、密封胶等安装辅材、门框灌砼等)、调试、检测、消防验收、售后服务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合同签订后支付货款100,000.0元(壹拾万元整)。安装完毕后,根据财务情况支付一次货款。若乙方能协助甲方销售房屋,甲方将销售房屋的预付款作为货款支付给乙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全部总价款。剩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三、交付方式:
乙方负责自行组织包装、运输直至工地卸车,相关费用自理。
四、工程工期:
产品需于XX年XX月XX日前进场,防盗(火)门需在XX年XX月XX日前安装完毕。若甲方调整工期需提前告知乙方。乙方超出约定时间每延期一天需支付500元罚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需确保乙方正常施工,按时支付工程款,提供技术资料,提供安装所需电源,负责现场组织协调工作,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乙方需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准时供货,对不合要求的产品应及时更换。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遵守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确保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如期完成工程。
六、合同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要求进行管理,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之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