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幕墙玻璃时,需遵循一系列规范要求,确保安全性和性能满足预期。首先,玻璃面积与厚度需严格遵守规范标准。例如,《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建议框支承玻璃幕墙单片玻璃厚度不应少于6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宜低于5mm,以确保安全,防止受力不均导致破裂。全玻幕墙面板玻璃厚度不宜小于10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以适应较大面积玻璃的承受力。点支承玻璃幕墙则需具备更严格的基本要求,如《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的更新。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2012)中也有类似规定,以确保玻璃在不同建筑部位的安全性与性能。
在考虑玻璃性能时,需关注光热性能与建筑热工性能。光热性能涉及可见光透射比、透光折减系数、太阳能总透射比、遮阳系数、光热比、色差及颜色透射指数等参数,参考《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 18091-2015)。建筑热工性能要求则以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总透射比、遮阳系数、传热系数等参数表征,参考《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和《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2008)。在满足建筑对光热综合需求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玻璃参数,并确保厂家能够生产出相应规格的玻璃。
在进行玻璃结构计算时,需考虑不同支撑条件、玻璃配置和使用位置等因素。《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和《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2012)提供相应计算公式,以确保玻璃强度设计值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此外,还需考虑厂家设备的设计加工尺寸,确保玻璃能够满足加工条件限制。
综上所述,选择幕墙玻璃时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规范要求、性能需求、结构计算、加工条件等。不同建筑位置、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因素将影响玻璃配置的选择。因此,在采购过程中,需遵循国家、行业、地方规范,同时考虑建筑设计、结构计算以及厂家生产能力,以确保所选玻璃满足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