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碑文的撰写通常包括四个部分:时间、正文、落款和字数限制。1、时间指的是立碑的时间,应位于墓碑的右侧,不宜置于最顶部,通常在碑文的第二行开始,字体需较小。2、正文应包括墓主的名字,现代墓碑常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右侧为男性,左侧为女性。例如:“慈父某公某德配某氏某寿域(或之墓),字体需以“寿域最大,并置于两列中间。正文主体字数应为单数,避免重复。3、落款通常列出资助建造墓穴的人,即使资助者是墓主本人,也应写上其子女或孙辈的名字。常见格式为:“孝男、某、某、某、某、孙子、某、某、敬立,若只有女儿,则写“孝女、某、某、某、孙、某、敬立、敬立。4、字数限制碑文总字数包括时间在内,应为双数,如16、21、31、36、41字等,不能多也不能少。同时,应遵循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用“生老病死或“金木水火土相对应的五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