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安全及功能检测报告需齐全且符合要求。
2. 观感质量评价为一般,验收结论为合格。
3. 建设单位实施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资料审核,确保其齐全且符合规范要求。
4. 参与建设项目的定位、水准标高核对,并对施工单位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和工程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其满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5.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方式包括返工、返修、让步、降级和不作处理五种,视情况而定。
6. 对于检测鉴定未达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后仍能保障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允许其通过验收。
7. 当检验批中出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且难以自行判断是否验收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8. 若鉴定结果能够满足设计要求,该检验批可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