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灰分含量的测定。
1 原理
食品经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为灰分。灰分系用灼烧重量法测定。
2 仪器高温炉。
3 操作方法
3.1 取大小适宜的瓷坩埚置高温炉中,在600℃下灼烧0.5h,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精密称量,并重复灼烧至恒量。
3.2 加入2~3g固体样品或5~10g液体样品后,精密称量。
3.3 液体样品须先在沸水浴上蒸干。固体或蒸干后的样品,先以小火加热使样品充分炭化至无烟,然后置高温炉中,在550~600℃灼烧至无炭粒,即灰化完全。冷至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量。
3.4 计算
式中:X——样品中灰分的含量,%
m1——坩埚和灰分的质量,g
m2——坩埚的质量,g
m3——坩埚和样品的质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