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是否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需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条例中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办公家具因其在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通常被归类为固定资产。
具体而言,办公家具的折旧年限根据其性质而定。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等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这意味着,办公家具作为固定资产,其折旧处理需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办公家具通常被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这不仅是对企业资产有效管理的需要,也是确保税务合规性的重要举措。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循税法规定,合理进行办公家具的折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