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是否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以及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决于其单位价值和预计使用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通常,当办公家具的单位价值较高且预计使用年限在一个会计年度以上时,可将其归类为固定资产。
对于大型企业,即使办公家具的单位价值不高,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低值易耗品,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然而,具体认定标准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来判断。财务部门的专业判断在此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议将其办公家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这样做不仅能够享受抵扣进项税的优惠政策,同时还能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在操作过程中,务必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进行税前扣除。
总的来说,办公家具是否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以及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需要综合考虑其单位价值、使用年限以及企业所属的纳税人类型。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财务人员依据税法规定和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判断,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成本最小化和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