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环境温度、湿度的设定对于材料试验至关重要。以下为不同试验材料和检测参数的温度、湿度控制要求,以及相应的标准依据。
1. 集料磨光值试验:
温度:加速磨光值试验时,温度控制在20℃±5℃试验前2小时及试验过程中,温度维持在20℃±2℃。
相对湿度:相对湿度需保持在≤50%。
2. 水泥试验:
温度:水泥比表面积试验时,水泥、砂和试验用具的温度应为20℃±2℃胶砂强度试验中,养护箱温度为20℃±1℃,相对湿度≥90%养护水温度同样为20℃±1℃。
相对湿度:胶砂强度试验时,养护箱的相对湿度需≥90%。
3. 混凝土及水泥混凝土试验:
成型温度:混凝土试件成型时,温度控制在20℃±5℃,相对湿度需大于50%。
养护温度:标准养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需大于95%。
4. 混凝土凝结时间试验:
温度:试验温度保持在20℃±2℃。
5. 建筑砂浆试验:
温度:混合砂浆养护时,温度控制在20℃±2℃,相对湿度在60-80%之间。
以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均依据相关标准执行,包括JTG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GB/T8074-2008《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键者度试验方法ISO法》、GB/T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 检验方法》、GB/T2419-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JTG/E30-2005《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和JGJ/T 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