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2. 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4.2.1条款中,规定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3. 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水压试验压力下观测10分钟,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
4. 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小时,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小时,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5. 采暖系统的安装完毕,在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a. 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b. 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c. 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6. 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分钟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7.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小时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小时,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