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稳定性试验的试验条件是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
此项试验是在超常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制剂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制剂的稳定性,为药品审评、包装、运输及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供试品要求 3 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士2℃,相对湿度75%士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
所用设备应能控制温度士2℃,相对湿度士5%,并能对真实温度与湿度进行监测。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
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即温度“30℃士2℃,相对湿度60%士5%的情况)下进行加速试验,时间仍为6个月。溶液、混悬剂、乳剂、注射液可不要求相对湿度。
试验所用设备与原料药相同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制剂,预计只能在冰箱(48℃)内保存使用,此类药物制剂的加速试验,可在温度“25℃士2℃,相对湿度60%士10%的条件下进行,时间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