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雾试验箱内试验样品放置方法
1、试验样品放置在盐雾试验箱内且测试面正面朝上,让盐雾试验箱喷雾时产生的盐雾自由沉降、沉积在样品的测试面上,盐雾不能直接喷射到样品的测试面上。
2、试验样品一般情况下应放平。在盐雾试验箱中样品测试面应与垂直方向成15°~30°,并尽可能成20°,对于不规则的试样(如整个工件)也应尽可能接近上述要求。
3、试验样品可以放置在武汉盐雾试验箱箱内不同水平面上,但不得接触箱体,也不能相互接触。试验样品之间的距离应不影响盐雾自由降落在测试面上,试验样品上聚集的盐雾液滴不得滴落到其它试验样品上。对总的试验周期超过96小时的新盐雾试验,试样可以移位。
4、试样支架采用玻璃、塑料等耐盐雾、酸碱腐蚀的材质材料制作,试样如需悬挂在支架上,那么,悬挂试样的材料不能用金属材质,一般使用棉纤维、人造纤维或其它绝缘材料等非金属材料。
盐雾试验箱常用型号
LRHS-108-RY
LRHS-270-RY
LRHS-412-RY
LRHS-663-RY
LRHS-1080-RY
盐雾试验箱符合标准
GB/T2423.17-2008、GB/T 2423.18-200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及GB/T10125-1997、GB/T10587-2006、GB10593.2-1990、GB/T1765-1979、GB/T1771-2007、GB/T12967.3-2008、GB/T5170.8-2008以及等效的IEC、MIL、DIN、ASTM等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