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时的加载速度,计算方法如下:
(1)选择0~300kN的量程 (最大量程300kN或600kN的试验机)
或 0~500kN的量程 (最大量程1000kN的试验机)
试验机量程的选择应根据需测量力值来确定,应尽量使需测量力值介于所选择量程范围的20%~80%之间。如本例,Ф22的钢筋其抗拉极限载荷估计为200~220kN,可选择0~300kN或 0~500kN的量程,其屈服点载荷为120~150kN,均未低于所选量程的20%,因此,所选量程是合适的。
(2)拉伸时屈服前加荷速度应控制在2.3~23kN/s之间。
钢材试样屈服前加荷速度应控制在6~60MPa/s,屈服期间应变速率应在0.00025~0.0025/s之间(假定拉伸前试验机上下夹头之间距离为150mm,其分离速度应在0.035~0.35mm/s之间),屈服期间不再调节试验机速率。屈服过后,应变速率应不超过0.008/s(假定拉伸前试验机上下夹头之间距离为150mm,其分离速度应小于1.2mm/s)。
(3)冷轧扭钢筋拉伸时的加载速率不宜大于2kN/min。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 上指出:
1.在弹性范围内和直到上屈服强度,应力速率的范围:
1)材料弹性模量 小于150000时,应力速率2-20N/mm2
2)材料弹性模量 大于或等于150000,应力速度6-60N/mm2
2.下屈服强度:应变速度在0.00025/S-0.0025/S之间.
3.在塑性范围和直至规定强度:应变速度不应超过0.0025/S.
4.测定抗拉强度的试验速度:
1)塑性范围 :平行长度的应变速度不应超过0.008/S.
2)弹性范围 :试验不包括屈服强度或规定强度的测定,试验机的速度可以达到塑性范围内允许的最大速度.
应变速率换算为应力速率:δ=Eε
E-----材料弹性模量
ε-----规定的应变速度
例如:HRB335的22钢筋,弹性模量为:210000Mpa,截面积:380.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