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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药品管理的记录应当包括日期

有货之家 有货之家 发表于2024-11-14 17:13:49 浏览90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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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药品管理的记录应当包括日期、数量、批号/序列号、有效期、分配编码、签名等。

试验用药品管理的记录应当包括日期

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目的:建立试验用药品接收、计数、分发、使用、保存等操作规程,使操作规范化、标准化。范围: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责任者:临床试验负责药品保管人员。操作规程:试验用药品接收由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用药品。

研究者接收试验用药品时检查:所提供试验用药品的包装与标签是否适当,是否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是否有药品检验报告书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己批准上市的正式产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是否一致。根据协议书,核对试验药品的药名、剂型、规格、效期、厂家、批号及数量。

接收人在接收记录上登记并签名。试验用药品的计数:试验用药品的计数应包括以下记录:试验用药品名称、数量、接收时间剂型与剂量、批号及有效期保存条件及注意事项破盲信封及破盲原则(Ⅰ期临床试验一般不用)接收及退回申办者的药物计数。

试验用药品的分发:药品保管人对试验用药品的分发作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接收药品受试者的姓名缩写及代码分发的数量、包装编号及日期用药开始及停止时间用法与用量分发药品时的其他情况记录和解释,如药品的误用、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