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放电方法:
1.用灯泡放电:
1、2V电池放电时,可以并联几个12V灯泡作为负载,通过改变连接灯泡的数量,可以获得不同的放电电流。
2.用可变电阻放电:放电时,将可变电阻与电池串联,调节可变电阻得到不同的放电电流。
3.用电解液放电:用稀电解液充满电池壳,然后放两块极板作为电极,改变两块极板之间的距离,得到不同的放电电流。
4.通过给电池充电进行放电:这种方法多用于放电较多的电池,放电后的电池电压必须高于充电后的电池,同时必须保持一定的放电电流。当放电电池的电压等于充电电池的电压时,应减少充电电池的数量或更换可充电电池,以便放电电池能够继续放电。
电池放电步骤:
1.放电前,应提前给电池组充满电,使电池组充满电。一般以2.35V/单体充电12小时,静置12-24小时。
2.记录电池组的总浮充电压、单浮充电压、负载电流、环境温度等整流器(或开关电源)的设置参数,检查所有螺丝是否拧紧。
3.根据基站/交换机的实际情况,断开电池组与开关电源的连接,确认虚拟负载处于空载状态后,将虚拟负载正确连接到电池组的正负极,15分钟后记录电池的开路电压。
4.根据情况,确定电池组的放电倍率,一般以3小时倍率或10小时倍率放电(3小时倍率放电电流为0.25C10,10小时倍率放电电流为0.10C10),在虚拟负载上选择匹配的负载档位对电池组进行放电。
5.放电过程中,考虑到虚拟负载上电流表的显示精度不够,需要用钳形电流表检测放电电流。根据钳形电流表的实际显示,调整虚拟负载,使电池组的放电电流达到所需的放电电流,等待5分钟左右放电,然后开始记录总电压、电芯电压、放电电流、环境温度、连杆温度等。
6.如果选择10小时放电率,则应每1小时(如果选择3小时放电率,则每30分钟)测量一次电池的总放电电压、电池电压和放电电流:放电后期应增加测量频率,9小时后每30分钟测量一次10小时率。
2小时后每15分钟测量一次3小时速率。在放电过程中,要重点监测环境温度、电芯和连接棒的温度,以及是否有异常情况,同时还要监测电池组中放电电压最低的电芯。
7.对于新安装的电池组,放电结束条件是电池组的放电容量达到额定容量要求或电池组中一个单体达到1.80V,而对于已经上线使用的电池组,总电压达到43.2V(48V电池系统)作为放电结束。
8.对于放电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比如放电终止时,经核算电池组的放电容量没有达到规定的额定容量,电池组出厂容量可能存在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厂家处理。
9.放电结束后,先卸载虚拟负载,然后将电池组从虚拟负载上断开,并将电池连接到开关电源。此时需要注意的是,电池组和已经放电的整流器之间的电压差较大,连接时可能会出现火花现象。最好先降低开关电源的浮动充电电压,使开关电源的浮动充电电压尽可能接近电池组的开路电压,以减少火花。固定接地
10.如果放电正常,观察并记录充电开始。如果放电异常,监测电池组的充电情况,确保电池正常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