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的放电能力,即其容量,是指在规定的放电条件下,电池能提供的电量。容量的计算基于放电电流与放电时间的乘积。
电池容量受放电电流大小和电解液温度的影响显著。标称容量是特定条件下的测定值,例如在平均电解液温度30℃下,以20小时率放电,电流相当于标称容量的1/20,直到单体电压达到1.75V。这种标称容量分为两种:
额定容量:完全充满电后,在30℃时以20小时放电速率,电池能够提供的电量,直到每个单体电压降至1.75V。
起动容量,又分为常温和低温两种。常温起动容量在30℃时,用5分钟放电率(是额定容量的3倍),直到达到终止电压,如6V电池为4.5V,12V电池为9V,且放电持续时间至少5分钟。
低温起动容量则在电解液温度为-18℃时进行,同样以3倍的额定容量电流放电,直到12V电池电压降至6V,6V电池降至3V,放电时间需达到2.5分钟以上。
这些容量值反映了电池在不同环境和需求下的性能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