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新蓄电池进行充放电循环,以及试验蓄电池的工作
能力时,需要按一定的规范进行放电,以检验蓄电池的容量
是否合乎于额定能Mo蓄电池的放电是用蓄电池额定容量
1/20的电流放电至每单格电池电压为1. 75V为止。在开始放
电后,每2h应测量一次电压,到电压降到1.8V后因电压降
低较快,应每155~ 20min测量一次电压,到电压降到1.75V
时.应立即停止放电,否则电压会急剧下降到“0以至烧坏
极板,并造成下次充电困难。具体的放电方法很多,例如:用
灯泡放电;用可变电阻放电;用电解液放电以及用电压较低
的蓄电池放电等方法,可恨据具体条件选用。在放电的线路
中,都必须串联入电流表;并联上电压表.以便及时观测电
压值不失时机地停止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