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的使用:是各类建筑中最常见的可启闭防火分隔构件。符合要求的防火门应具有良好的耐高温、隔热及防烟雾穿透的性能,并应具备在火灾时人员通过后自行关闭的功能,确保发挥其防火分隔作用。
防火门类别分为: 按制作材质划分: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门钢木质防火门全玻璃防火门。
按耐火极限及隔热的性能划分:
甲级防火门不小于1.5小时
乙级防火门不小于0.9小时
丙级防火门不小于0.6小时。
按启闭特征划分:常闭防火门常开防火门。
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层次的防火门。 新版防火门国家标准与GB 12955-1991、GB 1410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按防火门功能分类,分为分常开防火门、常闭防火门、遇火灾快开防火门、高温防爆防火门、快速闭锁防火门、活动防火门等——增加按防火门安装闭门器方式分类,为外置闭门器防火门和内置闭门器防火门
——对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分类进行了修改,原来按甲、乙和丙分类,本版改为按“隔热防火门(A
类)、“部分隔热防火门(B类)和“非隔热防火门(C类)分类
——对防火门用材料的要求更加全面而具体,除金属材料以外的材料,增加了有关材料燃烧性能和
材料燃烧烟气毒性的要求
——删去对用作建筑物外门的木质防火门的耐风压变形性能,抗空气渗透性能和抗雨水渗透性能的
要求
——对防火锁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
——对防火合页(铰链)的性能要求更为具体
——对常开防火门要求安装电控自动释放装置
——对防火玻璃的要求更为具体
——增加了防火门的门扇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增加对门扇宽度方向弯曲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增加了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增加了防火门灵活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增加了防火门可靠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对防火门的门扇扭曲度试验方法有所改进
——增加了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测量方法
——增加了判定准则
新版标准从国际、国外标准中引入了部分隔热防火门和非隔热防火门的概念和要求,对防火门的分类由原来仅按隔热防火门分类,改为完全隔热防火门(A类)、部分隔热防火门(B类)和非隔热防火门(C类)进行分类同时,将原来的甲、乙、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调整为1.5h、1.0h和0.5h,丰富了我国防火门产品的种类,增加了实际应用的选择余地,对于仅需要防火门具有部分隔热性或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应用场合,可以选用部分隔热或非隔热的防火门。新版标准还规定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应采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减少对人身健康的影响。这些规定,不仅使防火门的设置更加合理,而且降低了防火门的生产成本和原材料消耗。符合环保以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同时,新版标准还增加了钢木质防火门和其他材质防火门的内容和要求,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和新型防火门的生产、检验提供了技术依据,拓展了防火门生产企业的发展空间。
A类
又称为完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耐火等级分别为0.5h(丙级)、1.0h(乙级)、1.5h(甲级)和2.0h、3.0h。
B类
又称为部分隔热防火门,其耐火隔热性要求为0.5h,耐火完整性等级分别为1.0h、1.5h、2.0h、3.0h。
C类
又称为非隔热防火门,对其耐火隔热性没有要求,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仅满足耐火完整性的要求,耐火完整性等级分别为1.0h、1.5h、2.0h、3.0h。英国BS标准中,就有非隔热防火门的内容。
GB16809—2008《防火窗》标准规定了防火窗产品的命名、分类与代号、规格与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适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钢质防火窗、木质防火窗和钢木复合防火窗,其它防火窗也可参照执行。新标准对应于防火门标准修改了防火窗的相关耐火性能参数。与97版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参照国际、国外标准修改了防火窗耐火性能分类方法,按“隔热性(A类)和“非隔热性(C类)进行分类,并增加了从0.5h至3.0h共五个耐火等级明确了防火窗的型号编制方法增加了防火窗上使用的防火玻璃的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了防火窗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活动窗扇的扭曲度、活动式防火窗的热敏感元件静态动作温度、窗扇关闭可靠性、窗扇自动关闭时间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同时修改了防火窗的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和判定准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防火门设置要求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门除具备普通门的作用外,还具有防火、隔烟、抑制火灾蔓延、保护人员疏散的特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