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照明设计师的资格考核认定,主要针对从事照明设计、规划、咨询与管理等相关业务,且在2007年底以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下是具体的认定条件和程序:
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全国工程设计大师。
拥有15年相关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照明设计师资格国家标准或考试大纲编写专家。
满足以下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并获得相应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1992年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15年工作经验,且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
1987年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20年教学科研工作,且省级及以上奖项。
15年工作经验,参与国家照明标准编写。
认定组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授权中国照明学会,设立"高级照明设计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程序包括:
申请:需提交《高级照明设计师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由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
培训与测试:通过初审者参加相关培训,合格后提交审核。
评议与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决定申请者资格。
批准:合格名单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
在认定过程中,须严格遵循规定范围和程序,对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质量。
照明设计师指根据空间的功能性质,对室内外光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员。我国现有各类照明工程公司逾千家。据近期全国工业普查提供的数据,我国照明电器产业企业数为8792个,从业人数超过100万,以上专业照明工程公司和企业从事各类照明设计人员达数万人。这些人员主要分布于大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