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算立方方法:
按GB4814《原木材积表》规定的公式算立方。
1.检尺径(注:检尺径相当于小头直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²÷10000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²+0.000125L(14-l)²(D-10)]²÷10000
3.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²÷10000
备注:V=材积(m³);L=检尺长(m)(注:检尺长相当于材长);D=检尺径(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