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并非所有消防电都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2.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特等级别的建筑物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3. 一等级别的建筑物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4. 当地面的敷设保护措施符合防火要求时,可选用有机绝缘耐火类电缆。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10.1.10第3条规定,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
6. 如确有困难需共用同一电缆井、沟,应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