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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标注燃烧性能

有货之家 有货之家 发表于2024-10-31 23:50:22 浏览20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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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的标准

电缆标注燃烧性能

《GB/T 19216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11部分:试验装置—火焰温度不低于750℃的单独供火

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kV及以下电缆

第23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数据电缆

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

二、涉及的术语

耐火(Fire resistance):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试样在火焰中被燃烧而在一定时间内仍能够保持正常运行。

保持线路完整性(maintain circuit integrity):按指定的方法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在规定的电压或功率(对电缆)或规定的光学系统(对光缆)上同时遭到特定火焰燃烧而可以继续运行。

注:两者的含义相同

三、主要试验设备

燃烧试验室(标准推荐3米立方体)

控制柜(包括试验变压器)

火源(美国AGF公司的带型喷灯)

试样支架

四、试验原理

试验原理图

试验接线图

现场试验图

五、火源

火源用喷灯为喷嘴标称长度500mm的带型丙烷气体喷灯。火焰温度为(750~800)℃。

在0.1Mpa和20℃的基准条件下,本试验的流量规定如下:

—空气为(80±5)L/min

—丙烷为(5±0.25)L/min

六、合格判定

对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电缆和数据电缆

—保持电压,即没有一个熔断器熔断或短路器断开。

—导体不断,即灯泡一个也不熄灭。

对光缆

—在试验过程中测得的衰减最大增量不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数值。